国家医保局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时间:2020-07-29 01:28: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20年7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悄然上线一则通知,《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既数月之前,征求意见稿以非正式的形式在行业中流传之后,国家医保局以正式征求意见的形式对外公布。E药经理人也曾就流传的征求意见稿进行过分析。

      这份征求意见稿并非空穴来风。早在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就委托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在京召开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彼时会议就医保部门如何运用价格和招采工具打击带金销售等商业贿赂展开讨论。

       从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其很大程度上延续了研讨会透露出的内容。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操纵市场等行为将被医保部门评级并记录在案,根据相关行为的严重程度,医保部门会在招标采购方面给予不同的惩戒方式。

       带金销售等医药商业贿赂历来是医药行业的“顽疾”,也被认为是药价高企的主要推手。多年来,不同部门针对药企带金销售采取了种种策略,但要么是惩罚很难落地执行、要么是惩罚较轻,大多影响有限。

       2019年以来,从财政部、医保局联手对77家药企进行财税核查风暴,获得药企一手成本结构信息;到药目前建立惩戒体系,配合药品集采、药价谈判等对药企产生实质影响的医保支付领域改革,可见,国家医保局正在织起一张大网,从源头建设中国医药市场诚信体系,抑制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时着手进行医药招标采购领域的变革。

加大反腐高压

       2019年10月,央视新闻又报道一起统方案件,涉案人员曾做过医药代表,通过买卖医院统方数据获利近百万元。而这只是近两年央视新闻报道的多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之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医药”“回扣”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得到上千起记录在案的案件。涉及到的关键词有自首、回扣、职务之便等等。

       医药销售市场竞争激烈,带金销售已经成为一种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而购销领域的带金销售更是重灾区。带金销售方式多种多样,又隐秘复杂不易被察觉,明扣暗扣结合,很难界定违法边界。

       但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药购销领域的反腐成为各项政策推行的“交通枢纽”。从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之后,各省市陆续发布医药购销反腐文件,反腐高压持续。

       此前,医药购销领域最大的惩罚为采购“黑名单”,一旦被列入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黑名单,则两年内禁入市场,五年两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则全国公立医院两年内不得采购其产品。

       但业内人士认为,“黑名单”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标准不够细化、惩罚力度较轻,实际很难执行。再加上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尤其是一些市场短缺药品,简单粗暴地采取“禁入市场”也并不科学。

       实际上,短缺药品相关问题也需要一个更完善的解决方案。早在201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时就提出稳价方面的举措,提出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机制,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于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成本调查、暂停挂网等措施,予以约束。

       无论是医药购销领域反腐风暴,还是形成更科学完善的招采制度,市场都需要一个更体系化、可执行,覆盖医药行业全流程监管的药企行为信用评级。于是,《征求意见稿》应运而生。如果这份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药企的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加速市场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还发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涉及七项行为。

       对于药企来说,多方位、多角度审视自身营销和价格行为已经迫在眉睫,而在此之后,加快营销合规转型也是摆在所有药企面前的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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