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内“无障碍”流通!院内制剂能否再造销售神话?
时间:2021-04-21 11:03:1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站在风口,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院内开花,院外也香。
4月19日,内蒙古公布《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2年将区级中医(蒙医)医院打造成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诊疗及制剂配制中心服务县域医疗服务中心。
几天前,安徽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疗联合体内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通知》,对医联体内调剂使用中药制剂作出部署。文件明确提出,对于疗效确切、质量可靠、已取得批文、尚在有效期内,且临床安全使用2年以上的中药制剂,允许在该省医联体内“无障碍”调剂使用。
一直困扰院内制剂产业化的通道正在打开门缝。
适用范围倍增带来的机会
内蒙也好,安徽也罢,改革举措均在为医院制剂拓展空间。以安徽为例,调剂使用的范围为安徽省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
据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4月,安徽省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再扩大到合肥等7市。该省共有12个市参加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其中,5个市参加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单看一个城市,如铜陵市,由该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2个三甲医院牵头,分别组建市人民医院“1+2+17”(1个三甲医院、2个二级医院、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立医院“1+2+36”(1个三甲医院、2个二级医院和3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医联体基本上覆盖城区二级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
这仅仅是一个市,放在全安徽省看,就意味着庞大的医疗机构将能实现调剂使用院内制剂,可想其市场潜力是惊人的。
参考广东省的经验来看,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批准的院内制剂机构有78家,共配制获得批准文号的制剂品种1872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备案品种231个,年产值约7亿元。这些都只是限于院内使用。
当然,要想分享饕餮盛宴,还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一是申请调剂单位向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医联体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申请。经批复同意后,允许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有效期为1年。
二是持有中药制剂批文的医疗机构对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质量全面负责,并加强对调入使用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中药制剂调入使用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药制剂的说明书储存和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禁止以其他形式在市场流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三是申请调剂单位、配制及调入使用的医疗机构应加强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质量评估和不良反应监测,定期开展中药制剂质量分析,主动收集、报告不良反应监测信息。
由此判断,院内制剂在区域内“流通”成为现实。如果这样的改革被其他省市效仿,那就算得上是院内制剂真正的春天来了。
能否再造销售神话?
如果内蒙、安徽等地是在通路上走出一大步,那么,吉林省在支付方式这块应该说给院内制剂兜住了底,让院内制剂上量成为一种可能。
吉林医保局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46家医院485种院内制剂进行了准入谈判。有446种院内制剂药品通过谈判准入,谈判成功率91.77%,价格平均降幅14.53%,最高降幅67.49%。在全国率先规范统一了基本医保院内制剂药品目录,进一步完善了院内制剂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医保用药准入、支付及管理机制。
2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广东,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的“维E乳膏”“熊果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肤必润”“小儿三宝”,省中医的“喉特灵含片”“茶菊脂溢性洗液”等经典品种在保证临床医疗需要、弥补市场药品供应不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们的未来如何?会不会像首个完成美国FDA三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复方丹参滴丸、“胃药之王”三九胃泰冲剂等来源于医院中药制剂的产品,产业化之后屡屡创造过亿、过十亿的销售神话?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院内制剂的路越走越宽,能走多远关键看品质和疗效。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过去院内制剂预留的利润空间只有5%左右,这类制剂不是医院创收的核心,致使医院对新剂型、新品种等创新性发展没有长远规划,且仪器设备陈旧,技术水平较低。更为重要的是,医院制剂研发人员较少,队伍建设不足,以致于中药院内制剂研发滞后,核心技术缺乏新颖性、创新性,面对巨大的市场空间,练内功仍是首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