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至上!泸州市近五年受理消费投诉3086件 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

时间:2021-10-15 13:00:5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周丽惠 记者 程海英)9月23日,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六届委员会一次会议在江阳区南苑宾馆召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莫莉出席会议并致辞。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当选委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赖旭刚当选为常务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俭当选为执行副主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章程》和《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此次会议总结回顾了第五届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市消委第五届委员会成立以来,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8项公益性职责,着眼诉求解决、监督评价、宣传教育、社会共治等重点,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法阵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泸州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在全省排名逐年攀升,从2017年的全省排名第七提升至2020年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一。2020年2月,泸州市消委被中消委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黄勇同志被授予“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五年来,泸州市各级消委组织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086件,调解成功2678件,调解率87%,涉及金额912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加倍赔偿72件,加倍赔偿金额19万余元,全力打通消费者维权“最后一公里”。

第五届消委会始终秉承“消费维权即是民生”“消费环境促进发展”“消费秩序关乎公平”的理念,以当好“娘家人”“撑腰人”“代言人”为己任,全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接下来,泸州市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第六届消委会的部署安排,完善维权服务体系,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推动泸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开新局、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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