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院出台意见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

时间:2020-01-06 16:53: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安徽省高院出台意见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

人民网合肥1月6日电(记者苗子健)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金融审判执行工作 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进诉源治理,健全金融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依法审理金融案件,推动形成安全稳定的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强化金融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审判执行权运行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16项工作举措。

在健全金融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完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平台,将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二是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一体化推行线上线下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服务窗口,供调解、仲裁、公证等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与在线调解平台建立在线调解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纠纷当事人先行协商和解。

在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规制高息借贷行为,准确认定借款本金及利息,严格把握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率边界,防范当事人以收取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依法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妥善审理股权融资、保理合同、让与担保、委托理财等新类型纠纷案件,不轻易否定其效力,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当前安徽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提出,要依法引导金融创新,坚持促进交易、保护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对于众多金融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人集中起诉或者同一金融债权人起诉众多债务人的系列诉讼案件,可以集中管辖、集中审理。具备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专门化的金融审判机构;不具备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固定的金融审判团队。

金融资产处置慢、处置难一直是金融案件执行难的症结之一,为推动解决这一症结,《意见》提出可以通过组建金融案件专业化执行团队,或者在普执案件中确定专人办理金融执行案件。同时健全网络查控体系,强化网上拍卖机制,积极推进流拍资产的变卖、以物抵债等程序,提升金融债权实现效率。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对无力偿债但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还款意愿良好的企业,协调政府机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采取资产重组、转股、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资产,实现当事人财产权益最大化。搭建银企对话平台,引导采取债务平移、转贷、分期偿付、展期等措施,减轻偿债压力,实现共赢。

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对故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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