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利股份董事长带董事、监事组团操纵股价证监会开出17.6亿天价罚单
时间:2020-01-08 14:31: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经济观察网实习记者 孙昊曈 记者 姜鑫
17.6亿!
1月7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纸罚单揭开了新三板一起“对敲”操纵股票大案。
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利股份”)的林军、何忠华、陈志强三人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明利股份”股票交易量,造成“明利股份”交易活跃的假象,因此决定目的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违法所得2.93亿元,并处以14.67亿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已经带帽的ST明利2018年营业收入仅为10067万元,三人操纵股价被罚没数额高达公司17年的营业收入。
天价罚单背后,是在监管高压下,董事长带头进行团伙作案。其中,明利股份实控人及董事长林军被处以14.64亿元罚款。时任明利股份董事、明利集团副总裁何忠华及时任明利股份监事陈志强分别被罚款150万元。
而到了2017年,公司经营状况急转直下,营业收入跌为10844万元,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11727万元,而到了2018年,公司营收降至10067万元,净利润-27252万元。2017年3月27日,三人接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据了解,林军、何忠华、陈志强控制使用3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其中包括法人明利集团、广西天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7个法人证券账户,自然人卢某坚、李某明(2015年7月31日前控制)、陈某喜(2015年6月19日前控制)等21个账户。除此之外,还有华茂资本华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西域稳健新三板2号证券投资基金、中科沃土优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个资管计划账户也被其掌握。
证监会披露,三人通过多种手段操纵“明利股份”股价和交易量,林军组织、指使何忠华、陈志强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多种手段操纵“明利股份”。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账户组每个交易日均交易“明利股份”,交易股票数量为11.4亿股,成交金额56.67亿元,同期“明利股份”总成交量为14.66亿股,成交金额70.39亿元,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成交量在市场总成交量中占比为77.9%、账户组成交金额在市场总成交金额中占比为80.5%。也正是在此期间,明利股份的成交量、成交额一度在新三板中均排名全国第四,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做市商踊跃跟进购买“明利股份”股票。
据了解,做市转让期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共216个交易日),林军控制的账户组虽通过做市商进行交易,但实际上达到了将股票在其控制的不同账户间进行交易、做大成交量的目的,虚假交易意图明显。存在持股变化比例低、账户组频繁进行买卖方向相反、数量相同或大致相同、时间连续、价格相近的申报、大部分交易直接以做市商报价申报成交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对单个人处以14.6亿元罚款,在新三板甚至资本市场并不常见,针对林军的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林军在操纵市场行为中起组织、策划作用,其客观行为充分体现林军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同时,此案违法性质恶劣,当事人存在转移资金出境、操纵金额巨大、对新三板市场价格和成交量扰乱波动大等恶劣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收盘价仅为0.08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