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易致“破窗效应”,检察机关3年公诉妨害公务罪近8万人
时间:2020-01-10 13:02: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16至2019年,妨害公务罪共批准逮捕41682件51658人,提起公诉59775件79024人。”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在公安部召开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情况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
2016至2019年,妨害公务罪共批准逮捕41682件51658人,提起公诉59775件79024人。 沭阳新传媒 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公检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高景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指导意见》发布之前,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袭警仅是以妨碍公务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016至2019年,妨害公务罪共批准逮捕41682件51658人,提起公诉59775件79024人,较好地震慑了犯罪,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这一项数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属于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高景峰说,袭警违法犯罪不仅直接危害执法民警个人的人身安全,而且很容易造成“破窗效应”,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降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所谓“破窗”效应,是指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猖獗。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强调,此次《指导意见》对刑法规定的“暴力袭警”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将“暴力袭警”明确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暴力攻击,既包括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击打、撕咬等攻击,又包括通过打砸民警使用的警用车辆、警用装备等形式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攻击。
《指导意见》还要求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对那些实施袭警行为虽未造成民警轻伤以上后果,但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仍应当认定为袭警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指导意见》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袭警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指导意见》,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提供工具、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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