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疑案”:入狱13年再审,今宣判无罪
时间:2020-01-13 10:55:5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疑案”:入狱13年再审,今宣判无罪
张志超案再审周一宣判 张母:希望他完全无罪,而非疑罪从无
// 前插视频 showPlayer({ el: '#sohuplayer', bid:'171781685', autoplay: false, width:'500', height:'300', mute: 1, disablePlaylist:true, // h5播放器禁用下一集按钮 variables: [ ['showRecommend','0'] // 0时不展示后推荐;默认展示 ] });今天(2020年1月13日),一起旧案的再审宣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时间回到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尸体”。
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报告市公安局、县政法委,并汇同县检察院赶赴现场,认定此尸体是已失踪一个多月的女生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