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学校不早于2月17日开学
时间:2020-01-28 12:08:3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鹤山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学校不早于2月17日开学
南都讯 1月28日,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该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包括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不早于2月17日(正月二十四)前开学,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
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医疗器械、药品用品、食品保障等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鹤山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包括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不早于2月17日(正月二十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开学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较大型对外服务窗口鼓励提供线上服务,暂缓大厅业务。
四、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告要求,讲政治、顾大局,抓好工作落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罗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