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解雇代表 知名药企被罚!
时间:2021-05-18 11:01:3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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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因被违规解雇获赔31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二审民事判决书称,某外企因学术会议有虚假参会人员、虚报学术会议费用、违反公司合规管理相关规定而解雇北京一医学信息沟通代表郑某某,北京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该外企认定上述医学信息沟通代表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系违法解除”,该外企应支付上述医学信息沟通代表郑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6392.1元。
据赛柏蓝查询,双方劳动争议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双方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解除。该外企主张因郑XX在组织会议中邀请非医疗专业人士参会以及伪造报销凭证,故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行为准则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但是在就是否存在虚假参会人员一节以及违规报销一节,该外企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
根据判决书,该外企主张合法解除与郑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难以支持,一审法院认定该外企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判定向郑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于法有据,本院不持异议。综上所述,该外企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医药健康/合规专业律师王志坚对赛柏蓝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具备“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一条件。
因此,如果上述案件事实依据充足(足以说明郑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应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郑某某的违规事实。
另外,公司应当对涉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履行程序要求,合规部或其他部门在进一步审核或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但本案中,该外企并未按照规定召开沟通会,也没有告知郑某某调查结论,因此该外企的解除程序亦不符合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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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是医药代表自我保护安全线
根据裁判文书披露的相关信息,郑XX于2010年12月9日入职该外企,双方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17年1月1日签订。
上述合同载明:郑XX在公司核心产品事业部担任医学信息沟通代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2019年4月,该外企向郑XX送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到,郑某某是在该外企就职时间近9年的医药代表,后因公司认定的合规问题被解除劳动关系,并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一位行业人士对赛柏蓝表示,根据外企一般的赔偿标准N+1,走正常流程解聘一位工作多年的医药代表,成本是比较高的。
就上述案例,一位就职于外企的资深医药代表对赛柏蓝表示,医药企业因合规问题解雇医药代表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由于医药代表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一般是公司胜诉,所以选择诉诸法庭的医药代表很少。
就因潜在的合规问题带来的无赔偿金解雇问题,上述人士建议,如果医药代表所在的公司合规管理较严,那就要严格遵守合规管理的规范,平常注意积累保护自己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在日常开展相关工作的时候最好跟领导报备,获得已经领导许可的证据。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医药推广人士也对赛柏蓝表示,医药代表最好严格按照公司的合规要求进行推广,才能身正不怕影子斜。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在医药企业面前,医药代表毕竟还是弱势群体。药企因为正常的业务变动、团队调整裁撤员工都可以理解,但是并不支持药企在裁撤员工的同时采取翻旧账的行为,又是合规又是审计又是小白鸽的,一个比一个专业,对于供职多年的公司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情感的伤害,在专业化的手段面前,医药代表确实比较被动。
据赛柏蓝梳理该外企认定上述医药代表存在不合规推广的情况有,参会人员存疑,费用报销问题。依据的证据包含该外企2015年版《员工手册》、《中国矫正和纪律处分行为准则》、《员工合规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合规、审计部门的调查认定;上述医药代表依据的证据包含签到表、医生录音、公司往来邮件、报销票据等。
上述信息或许可以给医药代表在日常工作中的合规规范与自我保护提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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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面临不断强化的合规压力
在合规压力不断强化的背景下,王志坚律师进一步对赛柏蓝表示,有些时候公司为了证明自身的合规甚至需要证明某些不合规行为是员工的行为而不是公司的行为。
根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 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可见我们不仅要掌握合规的法律,还要在进行合规管理时注重程序,也就是说合规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第五批国采已经进入到报量阶段,另外随着处方外流、分级诊疗等政策的开展,大批药企正在进行新的渠道规划和市场布局,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裁撤、架构调整、团队重组都是可能发生的大概率事件。
除了上述变动外,可以说医药代表面临的更为常态化的职业环境就是不断加强的合规压力。
综合来看,随着政策、行业对于医药代表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多,医药代表必须要加强合规意识和合规行为规范,至于不适应新要求的医药代表,可能将面临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