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傅霆的书名叫《我竟是他初恋》,小说《我竟是他初恋》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
彼时,网吧门口的路灯一闪一闪的,周围气氛都有些诡异,眼前这个顶着高高发型的杀马特皱着眉头问我:「你找我?」
我说:「不是啊!我找傅霆!」
杀马特不耐烦地说:「我就是傅霆。」
我愣住,慌张地说:「对不起,我不找傅霆。」
……
过了一个小时后,无家可归的我灰溜溜地回到那个网吧,傅霆正蹲在门口抽烟,见到我之后,他很嫌恶地把眼神瞥开了,甚至转了身背对我。
我巴巴凑上前,「你缺小弟吗?」
傅霆看我一眼:「你是女的。」
「你缺小妹吗?」
「不缺。」
我说:「傅霆,我真是来找你的。」
他终于正眼看我,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我脑子快速运转,想起电视剧里的狗血情节,「因为我是你远房亲戚。我啊!蒋小妹,你不记得了?我从老家过来投靠你,我爸妈说你混得不错,让我来找你。」
我心想,现在是十年前,傅霆应该还没看过那些几乎是从一个模板套出来的偶像剧,应该还不懂这骗人的套路。
我满怀希冀地看着他,眼睛眨巴眨巴。
岂料,傅霆皱着眉,把烟一掐,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眼,起身又走进网吧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视线从他二十厘米的杀马特发型移到他那件紧身的白衬衫,身板不错,该有的地方都有,只是……
视线最后落到他的小脚裤上,紧身白色的,露出他的脚踝……
妈的,虽然他很帅,十年后的他多金又时尚,但他现在的时尚观念我真的是无法苟同啊!!!
小脚裤滚出拆那!
但他的背影很快就消失,我连吐槽小脚裤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索性坐在他刚才坐过的那位置,开始回忆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今天早上,我都只是个社畜,兢兢业业,六点半就起床,收拾一下,通勤一个小时,在八点踩着点到公司。
屁股还没坐热,我就听说公司最近要裁人,还没喝上一口水,我就收到人事部要好同事的短信。她说,我很可能就是被裁员中的一位,因为我已经许久没有业绩了。
我着急地说我马上就能搞定手头上的那个大 case。
同事什么都没说,只让我尽快。
接下来我一整天都惴惴不安。
因为那个客户是出了名地难搞。
业内给那人的评价是:吹毛求疵、冷酷无情、不留情面。而那人见我一面都不肯,我约了无数次都被拒绝下来,交上去的方案也如沉大海,一点音讯都没了。
我苦恼得连午饭都吃不下了,午休时间就坐在公司下的便利店里发呆。
突然,我对面坐了一个人。
那人长什么样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他问我:「你在苦恼什么?」
我竟一五一十地说了原因:「搞不定傅霆。」
那人说:「给你一次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接受吗?」
我一愣,在脑中思索着「回到过去」和「搞定傅霆」有没有什么必要联系,还真让我想出来了——
听说傅霆对十年前的朋友很是大方,傅霆那些朋友生活条件都不怎么好,傅霆帮助许多朋友找到了职业,还资助他们的孩子上学。
他的仗义多情在业内广为流传,颇有美名。
我很兴奋,但也没昏了头,我问他:「那我还能回来吗?」
那人点头:「只要你想回头,随时都能回来,但只有一次机会,你回来了就没办法再回去了。」
我着急点头,「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