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勋将白玉书扶下车,白玉书软软地倒在他的怀里,“我不回去,我还要再喝…”
“小玉,别闹。明天你还要上学。”
白玉书突然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将陆勋一把推开,她整个人虚晃后退了几步,整个人险些摔倒,陆勋目光幽深地看着她,“小玉,是不是今天发生了什么。”
白玉书摇着头,陆勋看着她眼睛里蓄满了泪水,“陆大哥,我是不是不该,从国外回来…不…是从一开始我就不应该被救回来,要不然…我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为什么,我到哪儿,所有人都不喜欢我…陆大哥,是不是我哪里不够好?陆大哥…我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个累赘,什么都帮不了你。”
白玉书哭诉着,双手捂着脸,眼泪不断溢出。
“你不需要做什么,也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你只需要做你认为对的事就够了。小玉…你现在还小,她有的我会给你,她没有的我也会给你。我不会再让你一个人。”
“陆大哥~”白玉书上前,一把扑进了陆勋的怀里,“我发现,我现在只有你了。你以后别不要我好不好?要是连你都不要我了,小玉就没有亲人了。”
陆勋回应着,将她抱住,“怎么会不要你。小玉,我在等你长大。”
白玉书仰头梨花带雨清纯的眸子,看着他,“陆大哥,以后你娶我好不好?”
“小玉你现在还小。”
“你又在转移话题,你明明也喜欢我,为什么不肯承认?等明年我考上大学,我们在一起,好不好,陆大哥…”
“求你了,陆大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决定要嫁给你。”
突然暗中响起了一道突兀的声音:“喂,小姑娘,你走快点,我都快下班了。”
车喇叭也响了起来。
林清榆刚从陆勋公寓楼上走下来,双手插在黑色大衣口袋里,手腕挂着一袋子的小鱼干,还有栗子糕,低着头,像是睡着了似得,听到两声车喇叭,吓得抬起了头,眯着困意的眼神。
正好看到出租车一旁边上的人,正在互相拥抱。
一阵清风吹来,地上落叶簌簌而响…
林清榆眨了眨眼睛,看了看陆勋,又看了看白玉书,原本迷茫的眼神,大脑瞬时似乎清醒了些,随后嘴角扬起一抹困意的笑,“哥~玉书姐,好巧啊!吴妈让我过来拿点东西。”
林清榆正准备回去的,路上她接到了吴妈的电话,本来是吴妈要送过来,南苑别墅离华庭公寓比较远,她不放心吴妈大晚上的出门,她就只好亲自过来一趟。
一开始她是不想过来,怕遇到他们。
吴妈说,陆勋还没回来,林清榆才过去了。
过去之后,看着公寓里满满都是他们生活的痕迹,两双同款颜色的居家拖鞋,还有牙刷杯…碗,筷子…
林清榆越看越难受,拿了东西,她很快就走了。
一个被她爱了几十年的男人,要是一下子放开,哪有这么容易。
这个点,应该是陪白玉书过生日…
没想到这么巧就在他家的楼下遇到了他们。
林清榆低着头,缩着脖子,走到出租车旁,打开车门的手,又想到了什么,笑着对着白玉书说了声:“玉书姐,忘跟你说了,生日快乐!”
白玉书点了点头:“谢谢。”
林清榆坐进车里,闭着眼睛,疲惫的说:“师傅,开车。”
离开华庭公寓,林清榆闭着眼的画面都是他们拥抱在一起的画面。
他们真的好般配啊!
其实他们的话,她多多少少也都听到了。
不是陆勋不想跟白玉书在一起,而是…陆勋一直在等白玉书长大…
原来从她一开始喜欢上陆勋这件事就是错的。
他们是相爱的。
是她前生将白玉书逼死了。
陆勋才对她百般憎恨。
是她一直在咎由自取…
是她错了…
林清榆没了睡意,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有些风吹进来让她冷的裹紧了大衣…
好快啊!不知不觉地大半年就过去了,再过一个多月,就快过年了。
司机看了眼后视镜的人,按了下按钮,将车窗关上。
半个小时后,到了南苑别墅。
站在楼下,整幢别墅,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亮。
一边昏暗的路灯灯罩下,几只飞虫在飞着。
以前不管她多晚回家,都有人给她留盏灯,等着她回家。
还会给她做一碗热腾腾,她最爱吃的面。
现在等她回家的人也不在了。
有时候,林清榆孤独得好像觉得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幸好,这一切,她早就已经习惯了。
林清榆合着手,哈了口气,从包里拿出钥匙,打开门走进冰冷的家。
这几天林清榆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吃饭睡觉培训班。
她回来得很晚,也很少跟林海生见面,听说他跟姜曼去泰国度假去了。
陆勋也在国外出差。
林清榆每次回到家,差不多都是晚上十点。
甚至不知不觉,林清榆已经习惯了现在的学习强度,就连不擅长的舞蹈,现在下腰也能够轻而易举,劈叉一字马,都能随意的驾驭。
确实,男人会影响拔剑的速度。
受过训练后,接下来就是比赛,考证…
更有一大堆事等她去做,就连帝云中学的期中模拟考试都没有去。
学校那边打电话过来,客厅的座机,叮铃作响,汪梅正在做搞卫生,接了起来,“你好,哪位?”
“请问,林清榆同学在吗?”
“给我吧!”
林清榆正好从楼上下来。
她接过电话。
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林清榆说了句:“最近没空,期末考试我会到,其余真的没有时间,抱歉老师。”
她先挂了电话,无非就是让她回去考试。
林清榆扶着墙,在玄关处,拿出了双皮靴,但是又想到了什么,换了双白色的运动鞋。
“小姐,你要去哪儿?”
“我要出去一趟。晚饭不用等我。”
“今天晚上先生跟姜曼小姐会回来,要是先生问起,我要怎么说…
“就说我补习班有课。”
汪梅还要说什么,林清榆就已经穿好鞋,走了出去,看了眼包里的用品,防晒霜,钱包,手套,钥匙…都是备齐了。
陈叔今天不在,林清榆只好自己打车,去国际展览馆中心。
第75章 小心被姓陆的那疯狗把你丢海里
今天正好是看画展的时间。
林清榆没有忘,还早早的起床洗漱,穿了件白色羊绒毛外套,黑色针织长裙,里面是毛绒打底秋裤,今天阴沉沉的天气,有零度。
最近帝都的天气跟个过山车一样,反复无常,别墅花坛里都已经结了霜,枫叶昨天还是绿的,一晚上就已经红了。
白色的冻霜,林清榆看着都冷。
低头将脸埋进了围巾里,脸颊微微地有些红。
也不知道今天会不会下雪。
等到出租车来,林清榆连忙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林清榆不喜欢被人等,她提前半小时出发,等她到时,展览馆会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伍,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张票。
一辆‘卡宴’在林清榆刚到的十分钟内,行驶而来。
车里江裕树看见车窗外,在台阶上穿着白衣的上下窜跳的林清榆,勾起了唇,“就在这里下吧!”
沉枫:“好的少爷。”
早知道,她就应该多穿双袜子的,有点冻脚。
“清榆小姐…”
身后响起熟悉的声音,林清榆转头一看,是王叔还有坐在轮椅上的人。
江裕树微微笑着:“抱歉,让你等久了。”
林清榆:“没有没有,我也刚到不久。那我们进去吧。”
“清榆小姐…”王赴叫住她说:“我们就不进去了,还有劳你帮忙照顾下少爷。”
沉枫很识相地假装接起电话,转身离开了。
王叔也走了。
只留下江裕树…
“麻烦你了。”
“没事的。你穿这么点不冷吗,今天可能可能会下雪!你的手冷吗?”林清榆就像个老妈子一样,说着摸了下他的手,就跟一块冰一样,“我就知道你不会戴手套,我给你多拿了一副。”
林清榆从包里拿出了一副黑色的皮质手套,是以前她打算送给陆勋的,但是白玉书提前送给他,林清榆气的扔进了衣柜里,没想到今天还能派上用上。
江裕树骨节分明的手很纤长,林清榆拉着手套口子,他伸手套了进去,帮他拉好每个手指套口,还真的刚刚好,“还有这个也给你。”
“这是什么?”江裕树从来没有被主动照顾过,只有他说什么他们才会去做。
“这是暖手的,你的手要是冷,就这样伸进去,就不冷了。”
江裕树点了点头:“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你给我了,你呢?”林清榆给他看了眼她手上的毛茸茸可爱的手套,“我也有,你坐好,我们排队进去。”
“好。”
林清榆在身后推着他,又停了下来,“我差点忘了。”
他又拿出了一条围巾,围在江裕树脖子上,“是我邀请你来的,现在降温降的厉害,可别生病了。”
林清榆前生一心思都放在陆勋身上,怕他累着,冻着,出门上班都要看他穿了几件衣服,穿少了就逼着他穿上。
明天要穿的衣服,就给他一件件烫好,挂在衣架上,让他明天不用急着找。
每次他都喜欢乱丢东西,找不到。
他怎么可能会找到,这整个家都是她收拾的。
只要是他的事,林清榆全都会亲力亲为,为了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操心了十几年,就跟个老妈子一样,事事都要做到事无巨细。
现在,她照顾人的习惯还真是一点都没有改变。
有的时候,她也怕自己说得太多,让人厌烦。
展览画展里有空调,倒也不算很冷。
看着这些画,每一眼,林清榆都不想错过细节。
爱德华先生除了给她惊喜之外,更多的是震撼。
这些幅画不是死的,而给人有种温度,是活的…
不管是风景,还是人画,很真实…
这每张画都用画框框了起来,没处都有人看守着,不准任何人靠近,因为有可能这里其中每一幅画都有可能成为绝迹,在拍卖会场上,都会是无法估计的价格。
“他画的每一幅都很棒,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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