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首发小说林筱沈延淮-主角为林筱沈延淮的小说叫什么
时间:2023-05-17 10:14:4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沈延淮只觉得自己大脑都无法正常运转了,颤抖着双手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查,当年的事情,给我重新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
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沈延淮只觉天崩地裂。
苏乔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
林筱才是?!
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
不是苏乔,而是林筱。
而且,苏乔当初坠海,也只是因为想栽赃陷害林筱,可她自己也没想到,只是一场栽赃陷害的戏码,最后却会因防护措施做得不恰当,酿成惨剧。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
原来,那个叫安安的孩子,真的,是他的!
她没有说谎……
这么多的真相迎面重重砸击而来!
那一刻,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沈延淮试着站起身,可没用,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怎么也出不来。
他靠着墙,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
手机掉在地上,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他捡起来,却捡不住。
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狠狠的扎遍全身。
林筱跟在他身后十年,也爱了他十年,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落到他身上时,他根本懒得理会。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粒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因为是尘埃,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他才惊慌失措,痛到想去找,却再也找不到,只看到鲜血淋漓,不能直视……
痛极了,沈延淮捧着手机靠在墙面上,心痛到难以呼吸。
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苏乔,所以才去靠近苏乔。
他以为当年他喝醉酒要的女孩也是苏乔,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
可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想要找的人,他真正爱的人,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伤痕累累。
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他,爱人好累啊,沈延淮,下辈子,我再也不要爱人了。
谁能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
将心脏活活挖出来,再用尖刀刀片一片片的削割他,也不过如此。
他得知了真相,而她却早就死了。
沈延淮踉跄的站起身,扶着墙壁朝手术室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她躺在那儿,睡得极其的安详。
这十年,她终于以这样的一个方式,彻彻底底的做了一个了断。
白茫茫落了个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死。
否则,他一定就可以懂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最痛的距离,莫过于四个字——阴阳相隔!
最后林筱还是没有被救活。
沈延淮坐在停尸间,足足守了林筱的尸体一夜。
谁也不知道那一晚上,他到底说了什么,又到底做了什么。
只知道,那天晚上,整个医院停尸间,都飘荡着男人的哭声。
======第十八章======
沈家即将举行一场盛大婚礼。
婚礼的规模很是豪华,场地也定在了号称最浪漫的圣地云之岛,采用最顶级的婚礼设计团队,打造了一场令人啧啧称叹,美妙绝伦的婚礼。
一切都是完美的。
除了,新娘是个死人。
礼堂外飘满了粉色气球,而礼堂内,沈延淮丰神俊朗,那原本站着新娘的位置放着一具棺木,里面躺着捧着鲜花的林筱。
坐在台下的宾客纷纷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直到远处的敲钟声响起。
众人哗然。
沈家太子爷,这是疯了吧。
神父主持过那么多场婚礼,这是第一次,主持活人与死人的婚礼。
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但沈延淮是什么人,就算他真的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又有谁敢阻止。
于是,神父稳了稳心神,开始宣读誓词。
“沈先生,请你是否愿意林筱小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或康任何其他理由都爱照她顾她尊重她接纳永她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那副水晶棺材前,牵起那具无疑是尸体的女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
动作温柔,眼神深情。
“我愿意。”
以前阿筱在的时候,他从没有过片刻的珍惜,现在她不在了,他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让时光倒流。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什么都听她的。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好好对她。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将珍爱的她用力揽入怀中。
阿筱,对不起,我欠你的婚礼终于补给你了,哪怕,太迟了。
随着“我愿意”那三个字落下,唯美的音乐声响起,天上的粉色气球在礼堂外飞舞。
情深缘浅,阴阳相隔。
这场婚礼,轰动了全城。
远在国外的沈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匆匆赶回来,落地的那一瞬差些气晕了,只因这么大的荒唐过后,沈延淮做得更出格,他竟然要和林筱圆房!
如果是以前,他一定开心,因为沈延淮终于开窍了,他也可以赶在半截身子都入土之前抱上孙子了。
但现在,林筱都已经死了,他却像是疯了一样,举办了一场盛世的阴阳婚礼,还说要和林筱共度一生。
沈老爷子派了上十个保镖钳制住他,甚至连家法都拿出来了,也没能阻挡他要奔去沈宅新房的决心。
他被打得浑身是血,跪在地上,神情却不卑不亢,“爷爷,如果打够了,就请快点放我走,阿筱还在新房等我。”
疯了!
沈老爷子气急败坏的捂住胸口,这个孽障是疯了吧。
======第十九章======
“我今天就算打死你这个孽障,也绝对不会放你走的!你现在为她要死要活,之前又干嘛去了!沈延淮,我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遍,她已经死了!被你害得从天台上跳下来,整个人摔得血肉模糊!你想和她圆房,有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你今天想走,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沈延淮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眶早就红得不像话,以前的事情是他错,是他对不起她,如果阿筱拒绝他,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他却宁愿她能醒过来,和他说说话,骂骂他,不要像现在这样,他连摸她一下,都心痛到难以自抑。
沈老爷子的拐杖重重打在他脸上,他跪在地上啐出一口血,“爷爷,我可以今天不去和阿筱圆房,这些年,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我身上,明明有很多想去的地方,但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光阴,她全都义无反顾的扑在我身上。”
“她的脸伤了,我会去找最好的医生把她的脸治好,然后带她去环游世界,爷爷,您以前也是很疼爱阿筱的,这是我唯一的请求,放我离开吧。”
前二十多年,他为沈家而活,下一辈子,就让他为阿筱而活。
沈老爷子被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是一拐杖打在沈延淮的脸上,踉跄离去。
沈延淮亲自去了一趟美国。
那儿有一个医术极其高超的整形医生,据说只要是在他手上动过手术的,哪怕脸毁得父母都不认识,他也能重新给她恢复容貌。
只是,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不愿再动手术了。
手艺高的人总是如此,不然,不会有三顾茅庐这种词。
但呼风唤雨的沈延淮终究是请到了,费尽无数心力和金钱,对方这才答应来港城,为他林筱进行容貌恢复。
坐在直升机上,沈延淮的心里有着多年来第一次的期待和欣悦,很快,他就可以再次见到阿筱了。
她不喜欢照相,所以从未留下一张相片,可沈延淮实在是太想她了,这些天来,积压的思念没有一个释放的出口,他要发狂了。
他满心期待,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带着可以让阿筱恢复容貌的医生到达沈宅时,等待他的,会是那么一个残忍的事实。
沈宅着火了!
一群人纷纷围在外面,火势凶猛不已。
沈延淮瞠目欲裂,他疯了一样的冲上前去:“阿筱呢?阿筱呢?”
佣人们像是想起什么,顿时发着抖道:“夫人,我们忘记把夫人带出来了……”
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没有人会去在乎一具已经死掉的尸体。
轰!
沈延淮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到了头顶。
“你们!”他气得说不出话,疯狂的那栋火海一样的别墅冲进去,“阿筱!”
“少爷!”女佣和保镖震琅嬛付费整理愕的拦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滚开!”
然后,继续往火海里冲去。
======第二十章======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
他的命困在了火海里,他要去把它找回来!
“阿筱——”
才刚冲进去,迅猛的火势就疯了一样的朝他扑来,他差点被灼烧。
身体仿佛刮起了飓风,袭卷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沈延淮拼了命的闯到卧室,正看到林筱了无生气的躺在床上,整张床已经快被烧着了。
对不起,我不该扔下你,对不起,我让你烧得那么疼,对不起,阿淮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
阿淮这就把你救出来,我知道这儿太热了,都是我不好,忍一忍,你再忍一忍好不好?
一步,只要一步,他就可以将她抱出来。
可就在这时。
“砰!”
一个燃烧着的柜子突然砸了下来,正好是林筱躺着的方向,伴随着一声巨响,她从头到脚都沾上了火,蹭的一下,火舌瞬间冲天,将她全身都给点燃。
“阿筱!”
沈延淮大吼,疯了一样的想要冲过去将她从火舌中救出来,可又是一个柜子掉下来,砸跨了他的整个身体。
一个星期后。
沈延淮才从重症监护室悠悠转醒。
要不然想着林筱的求生意志强烈,他差一点就醒不过来。
为了不让沈延淮魔怔,沈老爷子将林筱烧焦的尸体连夜火化,所以等到沈延淮醒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冰凉凉的墓碑。
沈老爷子以为这下总算是安生了,结果万万没想到,沈延淮再次回家,手里却是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
“阿筱,天凉了,不要睡在外面,这儿才是你的家。”
沈延淮神色痴魔的捧着骨灰盒,一步一步的朝里走去。
沈老爷子拄在拐杖上的手颤抖得厉害,从没有一刻,他那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孙子,他是真的失去了。
一年后。
北城,山水如画。
一辆全球限量版的商务豪车停在垂杨柳边,车窗缓缓摇下,后座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俊美如凡,怀里却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无数路人驻足,都不由得好奇望去。
“总裁,我们现在去哪?”车上的司机小心翼翼问道。
沈延淮缓缓睁开眼睛,抬眸看向车窗外。
这些年,他带着阿筱去了很多地方。
见过黄沙漫天,也见过海天一际,看过童话一般的冰雪小镇,更看过冰川在日光下耀眼发光。
他走过春,踏过夏,寻过秋,等过冬,沈节一个一个的过去,但没有一个季节,是有她在的季节,是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深夜,她拉住他的手臂说:“阿淮,以后我们每个季节都一起过好不好啊”的那个季节。
而之所以会来北城,是因为她曾经画过这个地方。
所以,他也很想来看看。
和她一起。
“你在这儿等着,我带阿筱下去走走。”
沈延淮说道,打开车门下了车。
北城属江南,当地的人都说着一口温言糯语,和这如画的山水一样,无比的温柔。
沈延淮长相俊美,又抱着一个古怪的黑色盒子,自然引得无数小镇人的目光。
但他如同没看到一样,继续走在路上,直到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
“查,当年的事情,给我重新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
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沈延淮只觉天崩地裂。
苏乔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
林筱才是?!
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
不是苏乔,而是林筱。
而且,苏乔当初坠海,也只是因为想栽赃陷害林筱,可她自己也没想到,只是一场栽赃陷害的戏码,最后却会因防护措施做得不恰当,酿成惨剧。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
原来,那个叫安安的孩子,真的,是他的!
她没有说谎……
这么多的真相迎面重重砸击而来!
那一刻,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沈延淮试着站起身,可没用,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怎么也出不来。
他靠着墙,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
手机掉在地上,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他捡起来,却捡不住。
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狠狠的扎遍全身。
林筱跟在他身后十年,也爱了他十年,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落到他身上时,他根本懒得理会。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粒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因为是尘埃,他根本就没有发觉,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他才惊慌失措,痛到想去找,却再也找不到,只看到鲜血淋漓,不能直视……
痛极了,沈延淮捧着手机靠在墙面上,心痛到难以呼吸。
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苏乔,所以才去靠近苏乔。
他以为当年他喝醉酒要的女孩也是苏乔,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
可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想要找的人,他真正爱的人,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伤痕累累。
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诉他,爱人好累啊,沈延淮,下辈子,我再也不要爱人了。
谁能来告诉他!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
将心脏活活挖出来,再用尖刀刀片一片片的削割他,也不过如此。
他得知了真相,而她却早就死了。
沈延淮踉跄的站起身,扶着墙壁朝手术室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她躺在那儿,睡得极其的安详。
这十年,她终于以这样的一个方式,彻彻底底的做了一个了断。
白茫茫落了个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四肢百骸都在叫嚣,抽搐,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个大洞,怕真的嗓眼一甜,会吐出一口血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站在我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死。
否则,他一定就可以懂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最痛的距离,莫过于四个字——阴阳相隔!
最后林筱还是没有被救活。
沈延淮坐在停尸间,足足守了林筱的尸体一夜。
谁也不知道那一晚上,他到底说了什么,又到底做了什么。
只知道,那天晚上,整个医院停尸间,都飘荡着男人的哭声。
======第十八章======
沈家即将举行一场盛大婚礼。
婚礼的规模很是豪华,场地也定在了号称最浪漫的圣地云之岛,采用最顶级的婚礼设计团队,打造了一场令人啧啧称叹,美妙绝伦的婚礼。
一切都是完美的。
除了,新娘是个死人。
礼堂外飘满了粉色气球,而礼堂内,沈延淮丰神俊朗,那原本站着新娘的位置放着一具棺木,里面躺着捧着鲜花的林筱。
坐在台下的宾客纷纷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直到远处的敲钟声响起。
众人哗然。
沈家太子爷,这是疯了吧。
神父主持过那么多场婚礼,这是第一次,主持活人与死人的婚礼。
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但沈延淮是什么人,就算他真的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又有谁敢阻止。
于是,神父稳了稳心神,开始宣读誓词。
“沈先生,请你是否愿意林筱小姐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或康任何其他理由都爱照她顾她尊重她接纳永她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那副水晶棺材前,牵起那具无疑是尸体的女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
动作温柔,眼神深情。
“我愿意。”
以前阿筱在的时候,他从没有过片刻的珍惜,现在她不在了,他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让时光倒流。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什么都听她的。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好好对她。
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会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将珍爱的她用力揽入怀中。
阿筱,对不起,我欠你的婚礼终于补给你了,哪怕,太迟了。
随着“我愿意”那三个字落下,唯美的音乐声响起,天上的粉色气球在礼堂外飞舞。
情深缘浅,阴阳相隔。
这场婚礼,轰动了全城。
远在国外的沈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匆匆赶回来,落地的那一瞬差些气晕了,只因这么大的荒唐过后,沈延淮做得更出格,他竟然要和林筱圆房!
如果是以前,他一定开心,因为沈延淮终于开窍了,他也可以赶在半截身子都入土之前抱上孙子了。
但现在,林筱都已经死了,他却像是疯了一样,举办了一场盛世的阴阳婚礼,还说要和林筱共度一生。
沈老爷子派了上十个保镖钳制住他,甚至连家法都拿出来了,也没能阻挡他要奔去沈宅新房的决心。
他被打得浑身是血,跪在地上,神情却不卑不亢,“爷爷,如果打够了,就请快点放我走,阿筱还在新房等我。”
疯了!
沈老爷子气急败坏的捂住胸口,这个孽障是疯了吧。
======第十九章======
“我今天就算打死你这个孽障,也绝对不会放你走的!你现在为她要死要活,之前又干嘛去了!沈延淮,我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遍,她已经死了!被你害得从天台上跳下来,整个人摔得血肉模糊!你想和她圆房,有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你今天想走,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沈延淮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眶早就红得不像话,以前的事情是他错,是他对不起她,如果阿筱拒绝他,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他却宁愿她能醒过来,和他说说话,骂骂他,不要像现在这样,他连摸她一下,都心痛到难以自抑。
沈老爷子的拐杖重重打在他脸上,他跪在地上啐出一口血,“爷爷,我可以今天不去和阿筱圆房,这些年,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我身上,明明有很多想去的地方,但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光阴,她全都义无反顾的扑在我身上。”
“她的脸伤了,我会去找最好的医生把她的脸治好,然后带她去环游世界,爷爷,您以前也是很疼爱阿筱的,这是我唯一的请求,放我离开吧。”
前二十多年,他为沈家而活,下一辈子,就让他为阿筱而活。
沈老爷子被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是一拐杖打在沈延淮的脸上,踉跄离去。
沈延淮亲自去了一趟美国。
那儿有一个医术极其高超的整形医生,据说只要是在他手上动过手术的,哪怕脸毁得父母都不认识,他也能重新给她恢复容貌。
只是,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不愿再动手术了。
手艺高的人总是如此,不然,不会有三顾茅庐这种词。
但呼风唤雨的沈延淮终究是请到了,费尽无数心力和金钱,对方这才答应来港城,为他林筱进行容貌恢复。
坐在直升机上,沈延淮的心里有着多年来第一次的期待和欣悦,很快,他就可以再次见到阿筱了。
她不喜欢照相,所以从未留下一张相片,可沈延淮实在是太想她了,这些天来,积压的思念没有一个释放的出口,他要发狂了。
他满心期待,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带着可以让阿筱恢复容貌的医生到达沈宅时,等待他的,会是那么一个残忍的事实。
沈宅着火了!
一群人纷纷围在外面,火势凶猛不已。
沈延淮瞠目欲裂,他疯了一样的冲上前去:“阿筱呢?阿筱呢?”
佣人们像是想起什么,顿时发着抖道:“夫人,我们忘记把夫人带出来了……”
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没有人会去在乎一具已经死掉的尸体。
轰!
沈延淮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到了头顶。
“你们!”他气得说不出话,疯狂的那栋火海一样的别墅冲进去,“阿筱!”
“少爷!”女佣和保镖震琅嬛付费整理愕的拦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滚开!”
然后,继续往火海里冲去。
======第二十章======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
他的命困在了火海里,他要去把它找回来!
“阿筱——”
才刚冲进去,迅猛的火势就疯了一样的朝他扑来,他差点被灼烧。
身体仿佛刮起了飓风,袭卷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沈延淮拼了命的闯到卧室,正看到林筱了无生气的躺在床上,整张床已经快被烧着了。
对不起,我不该扔下你,对不起,我让你烧得那么疼,对不起,阿淮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
阿淮这就把你救出来,我知道这儿太热了,都是我不好,忍一忍,你再忍一忍好不好?
一步,只要一步,他就可以将她抱出来。
可就在这时。
“砰!”
一个燃烧着的柜子突然砸了下来,正好是林筱躺着的方向,伴随着一声巨响,她从头到脚都沾上了火,蹭的一下,火舌瞬间冲天,将她全身都给点燃。
“阿筱!”
沈延淮大吼,疯了一样的想要冲过去将她从火舌中救出来,可又是一个柜子掉下来,砸跨了他的整个身体。
一个星期后。
沈延淮才从重症监护室悠悠转醒。
要不然想着林筱的求生意志强烈,他差一点就醒不过来。
为了不让沈延淮魔怔,沈老爷子将林筱烧焦的尸体连夜火化,所以等到沈延淮醒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冰凉凉的墓碑。
沈老爷子以为这下总算是安生了,结果万万没想到,沈延淮再次回家,手里却是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
“阿筱,天凉了,不要睡在外面,这儿才是你的家。”
沈延淮神色痴魔的捧着骨灰盒,一步一步的朝里走去。
沈老爷子拄在拐杖上的手颤抖得厉害,从没有一刻,他那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孙子,他是真的失去了。
一年后。
北城,山水如画。
一辆全球限量版的商务豪车停在垂杨柳边,车窗缓缓摇下,后座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俊美如凡,怀里却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无数路人驻足,都不由得好奇望去。
“总裁,我们现在去哪?”车上的司机小心翼翼问道。
沈延淮缓缓睁开眼睛,抬眸看向车窗外。
这些年,他带着阿筱去了很多地方。
见过黄沙漫天,也见过海天一际,看过童话一般的冰雪小镇,更看过冰川在日光下耀眼发光。
他走过春,踏过夏,寻过秋,等过冬,沈节一个一个的过去,但没有一个季节,是有她在的季节,是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深夜,她拉住他的手臂说:“阿淮,以后我们每个季节都一起过好不好啊”的那个季节。
而之所以会来北城,是因为她曾经画过这个地方。
所以,他也很想来看看。
和她一起。
“你在这儿等着,我带阿筱下去走走。”
沈延淮说道,打开车门下了车。
北城属江南,当地的人都说着一口温言糯语,和这如画的山水一样,无比的温柔。
沈延淮长相俊美,又抱着一个古怪的黑色盒子,自然引得无数小镇人的目光。
但他如同没看到一样,继续走在路上,直到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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