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含笑的脸,便赶忙瞥开眼,装作看外边。宝里宝气的样子,蠢萌可爱。
看来周姑娘春心荡漾了。
我看了会儿好戏便好整以暇的笑着睨她,直到把她的脸看得又热又红,不自在的撇开脸。
“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恭喜呀,周大小姐。”我趴在她耳朵揶揄她,成功看到她的脸红得像要滴血。
李木显然听到了我声音不低的姐妹间的耳语,扯唇微笑。
一顿火锅吃得皆大欢喜,尤其是敏慧,李木是全程夹菜、涮肉、递果汁的贴身式照顾,乐得她那嘴就没阖上过。
出来的时候我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和这两只一起吃饭了,肉没吃几块,都被他们的狗粮塞撑了。
研二的课程比较紧,各种活动也多。教授为了提携我,开始带着我各处奔波,说以我的天赋和能力,未来一定会成为知名画师,现在他老人家要带我多认识圈子里的人,积累人脉。
我林佩儿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子,万千学子中的一个,何德何能,有师如此!
这天下午,我在水晶屋给仕女图上最后一遍色的收尾工作,教授居然来了。
屋子里算上我一共四个人,其余三位是本院的小学妹,见到金教授纡尊降贵的亲临画室,都激动的站起来迎接,紧张又兴奋的行礼,那腰弯得快成直角了。
教授笑呵呵的受了,走过去一一的为她们做了点评,把小姑娘感动得眼泪汪汪的。
只有我,稳坐泰山的收了最后一笔,方才站起来给教授行礼问好。
这不是我不懂得尊师重道,而是教授曾经说过,做画就是要心气平和、不焦不躁,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不受任何外在条件的影响。我深受教授教诲多年,若是连这样把控能力都没有,可真是白活了。
我问他老人家来水晶屋有何贵干,教授神秘兮兮的不肯透底,只说让我回去换条裙子,打扮得庄重点,他要带我出去。
教授的吩咐对我来说,等同圣旨,我断不可能不从。
家里有点远担心来不及,记得公寓里还有我的几套衣服没有拿走,索性跑到公寓去找符合教授要求的裙子。
周敏慧不在公寓,我也乐得清静,省得还要费心的和她解释,然后再听她眩眩她那散发着酸臭味儿的爱情。
眼不见,心不烦,挺好。
换上淡蓝色长裙,为了显得成熟点,把头发在脑后挽了个髻,扎上亮闪闪的发带,扯下几楼细丝垂在脸颊两边,涂上淡色唇彩,眉黛微扫,便波光流转,颇显灵动和优雅。
教授在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那双见惯世间百态的老人眼中也浮起一抹惊艳,然后开始埋怨老婆没给他生个女儿,臭小蛋子有什么用,就会气人,还是香香软软的女孩好。
去了才知道,那是一个上流社会人士云集的聚会,所谓上流社会,其实包含两个大的方面,一方是趋于金钱权势,一方是家族底蕴和文化层次。
此前听大哥提过,教授所在的金家是有两百多年历史沉淀的老族,听说和清朝皇族颇有渊源。家族底蕴深厚,除了拥有无法计量的资产,还在文化界具有超然的地位。两两结合,金氏一门将那些豪门世家远远的抛在身后。
从而,和京都老族梁家呈双足鼎立之势,盘踞京都。
当时大哥说的时候,也没太细琢磨,后来才知道,这个梁家就是梁子傲他们家。我也是那时才知晓,梁子傲这个大少爷究竟有多矜贵。而秦航好命的遇到他,得他一世疼爱和保护,当了半辈子公主,又该有多么幸运。
聚会在琼斯酒店顶层的伊甸园大厅举行,这里的装修看上去纯真质朴,细细的再看,处处彰显着低调的奢华,便是墙上挂着的装饰画都是出自世界知名大师之手,价格就更不用多说,价值连城。
大厅中随处可见举止优雅从容的世家子女,一个个衣着光鲜、珠光宝气,挺直长颈,把自己当成聚会中的白天鹅。
我,一介小小的京大在读研究生,能被金家这一代文化层次的代言人亲自引见,这让我受到与会者的注目。
几乎每个人都在明里暗里观察我,彼此间窃窃私语的讨论我的来历和出身,更有甚者私自猜测我和教授有着某种见不得人的关系,不然眼高于顶的金教授,对自家亲侄女都不假辞色的存在,又怎么可能把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看得这样重,亲自带到聚会上来露面!
自古人心险恶,只要是掺了男女二字,便多有猜测。这些人,用他们自己的恶毒和龌龊猜度着我和教授,不过是为了安抚他们自己的求而不得。
我与教授坦坦荡荡,光明磊落,我尊他一代宗师、画德双馨,他惜我天纵奇才、勤恳上进,何惧世人猜测!
穿着不如他们昂贵,头上除了一对珍珠耳环,便再没有其他的首饰,简单素雅得近乎寒酸。但自小生在书香门第的教养,和父母的言传身教,让我身上的气质纯净高洁,自有傲骨。
挥洒自如的跟在教授身后走了一圈,居然小有收获,加了好几个影响力颇高的人物的联系方式,不免沾沾自喜。这趟没白来,教授的心意也没有浪费。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的。
美中不足的是,居然在贵妇堆里见到李木的母亲,那个追到公寓、当着众人的面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泼妇。
第274章搭设
今日的李夫人仍然穿着旗袍,宝蓝色,绣着同色系的暗纹,头上是一整幅头面,耳坠上的流苏闪闪发光。她高昂着头,像只在争斗的母鸡,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显得胜我一筹。
可她不知道的是,我和她之间从来不存在竞争关系,一切都是她自以为是的猜想,只是可惜了李木,要被这种人控制一生。
刚刚一直和教授穿梭在众人之间,并未注意到她也在场。现在见到了,我只觉得烦躁。
京都这么大,怎么偶遇会这么的容易!
世界还是小啊
嚣张的李夫人显然也认出我了,高傲的站在一群中年妇人之间,深沉的看着我,有防备,有抵触,也有点--惊讶。
只是不论她有什么想法,也与我无关,压根就不想搭理她,索性目光从她身上掠过,装作没看到她。
听说,最有力的反击就是无视。
这次,我要把她无视到底。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总不能自悔形象的冲上来与我干架吧,我才不怕她。
终于,教授慈悲的放我自由行动,自己则去楼上的包间见贵客。
走了差不多一小时,这对于一年也穿不上几次高跟鞋的人来说,无异于折磨。
教授前脚离开,我便找了个角落坐下,把鞋脱下来拯救我痛到怀疑人生的脚。结果发现脚踝后边位置的丝袜已经被磨破的血水染透,粘在伤口上,稍一动就疼得要命。
这么重要的场合总不能失礼早退,只好用手扇风给伤口降温,小声的低咒该死的鞋。
不知是谁噗的一声笑惊动了我,心里一惊,惊愤交加的连忙把鞋子穿回脚上。伤口碰到鞋后跟的时候,那痛意简直不要太销魂。
咬着牙忍住了,没有哼出来。
旁边突然伸过来一个白色的盒子,盒盖上印着香水玫瑰,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我愕然的抬起头,一张笑意吟吟的脸闯入眼帘,柔软的发丝盖住额头,双目狭长,褐色瞳仁里含着淡淡的揶揄,声音清亮,像山间欢快的溪水在流动,“第一次见你这样的名媛,挺有趣。脚受伤了吗?喏,送你。”
他把盒子又往前送了送,差点碰到我鼻子尖,我不得不往后边闪了闪。
这位不请自来,究竟有何用意。
我在记忆的角落里搜索一遍,没有过这个人存在的印象。
他对我来说,是个真正的陌生人。
他突兀的来找我又送我礼物是何目的?搭讪?
我环顾了一下现场,确实有好几对男女正在不太自在的交流,很有可能就是这种初次见面的搭设的结果。
对于外貌,我是有自信的,不仅个子甩下在场百分之九十的女性,便是容貌,有我基因出色的爸妈,不敢说倾国倾城,但绝对称得上美丽。
难道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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