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宋昱林诺予的书名叫《丧尸王的娃》,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当下就做了个决定!小丧尸,我一定会带你找到你妈妈的!就这样,小丧尸跟着我在我家住了下来。我是个没有囤货习惯的人,所以我家备用物资其实并不是很多,大概只够我一个人用一个礼拜的。还好有小丧尸在,丧尸见了他都要跑。...
我皱了皱眉,看来这小丧尸有点来头。
他闭着眼睛的时候就跟正常人一模一样,又白又粉嫩,让人忍不住想狠狠 rua 一下。
只有他睁开血红的双眼的时候,才能发现他的异常。
而且他的嘴里也没有长出獠牙,只有在他这个年龄微微冒出牙床的乳牙,钝钝的。
他的身体也没有变得僵硬,抱起来软乎乎的。
我下了个结论,他绝对不是一具普通的丧尸。
但这时候情况紧急,我也没时间仔细研究他到底怎么回事。
我一边抱住他让他吸着我的脖子,一边就朝丧尸群冲过去。
往人群冲是不行的,那里人太多了,容易发生踩踏事件。
而丧尸群就不同了,小丧尸一过去他们就吓得让开一条光明大道,不费吹灰之力就让我找到个空空荡荡的安全通道。
之后我一路往丧尸多的地方冲,别人以为我疯了,我却暗自窃喜!
老天待我不薄!
一路没遇到什么阻碍就回了家。
等我锁上门往沙发上一摊,这小丧尸也不吸我脖子了,好奇地睁着双红红的眼睛转头看来看去。
「阿巴阿巴!」
他的嘴巴因为一直用力吸着我有点微微肿翘,粉嘟嘟的,看得我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脸。
本来我是想亲亲他的,但也不知道丧失病毒是怎么传播的,我还是忍住了。
他好奇地望着我,然后「咯咯咯」轻快地笑了起来。这蠢萌蠢萌的笑容简直要把我融化了!
我当下就做了个决定!小丧尸,我一定会带你找到你妈妈的!
就这样,小丧尸跟着我在我家住了下来。
我是个没有囤货习惯的人,所以我家备用物资其实并不是很多,大概只够我一个人用一个礼拜的。
还好有小丧尸在,丧尸见了他都要跑。
我抱着他外出洗劫了好几次小区周边的超市,抢回来好多物资,大概够我用上几个月了。
小丧尸也挺好养的,人吃的东西他也不吃了,连奶粉都不喝。
除了每天都要趴在我身上吸一段时间我的脖子外,其余的时候他都安静地在看我给他放的动画片。
他虽然还不会走路,但坐是能坐的。
每天都安安静静地抱着个 IPAD,看得津津有味。
也顾不上长期看电视对小孩的视力有什么影响了,他眼睛都成那样了,再有影响也影响不到哪去。
他最喜欢看的就是巧虎。
每次我过去看他,他总会突然张开双臂,然后「哇」一声,想吓我一样。
我装作被吓到的样子后退两步,他就会咯咯咯笑得开怀。
总得来说,这样的末日日子似乎还不赖。
有吃有喝,不怕丧尸来咬我,还有个小丧尸陪我逗趣解闷,让我过了一把养孩子的瘾。
就这样平淡的一周过去了。
这天我起床,小丧尸还在我旁边呼噜呼噜睡得正香。
我喝了杯牛奶后,盯着他可爱的睡颜陷入了沉思。最近小丧尸的牙生长得有点快,他咬我脖子的时候虽然还不会咬破,但已经会微微有些刺痛了。
本来有小丧尸陪着我确实不错,但这小丧尸明显与众不同,来头甚大。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现在是什么情况,万一是两只大丧尸就不妙了。
综上所得,我还是主动去找小丧尸的爸妈将小丧尸还给他们更安全些。
但要怎么找他们呢?
我挠了挠头,陷入了苦恼。
还没等我苦恼多久,小丧尸醒了。
「阿巴阿巴!」
他张开手臂要我抱。
我例行公事一般将他搂进怀里,将脖子凑到他嘴边,他咕叽咕叽吸着我的脖子又安静下来。
我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思考对策。
就在我绕着屋子走第五圈的时候,楼下小区的喇叭突然响了起来。
「各位幸存居民请注意!本市城东龙悦花苑出现丧尸王踪影,望各位尽量避免前往该区,等待政府救援!」
卧槽!丧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