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到2025年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生殖医学中心
时间:2021-08-13 17:02:3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8月13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上海卫健委表示,该通知将进一步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安全规范发展。
上海卫健委在规划中表示,目前,全市经规划设置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共18家。其中,正式运行机构16家,试运行机构1家,筹建中机构1家。18家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5家。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2家。机构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医学园区和自贸区等。
《规划》称,近年来,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平稳有序、优质发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服务需求增加相对较快。市场需求方面,针对上海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女性数、不孕不育情况及技术服务需求分析认为,上海地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潜在需求较大。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长三角核心城市,辅助生殖技术吸引了全国乃至国外的患者,据测算,“十四五”期间上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规划》总体目标将构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规模化、高水平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到2025年,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殖医学中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今年5月印发《北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已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机构)共12家(不含军队医疗机构)。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的12家,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的3家,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的10家,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的10家,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的1家,设置人类精子库的2家。机构区域分布为:海淀区5家,西城区4家,朝阳区2家,丰台区1家。
2021年,北京市内,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总数为12家。到2025年,本市准予开展该类技术的机构总数控制在15家以内。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机构为1家。到2025年,本市开展该技术的机构总数控制在3家以内。而人类精子库,北京市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共2家。本规划周期内,不再批准筹建新的人类精子库。
来源:国家卫健委
各地陆续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是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中提出的,《指导原则》提出,各地制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应以省(区、市)为基本区域,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将本省(区、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纳入《应用规划》,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监督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按3个类别进行规划。
《指导原则》明确,各地编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要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公益、更加注重优化资源供给效率,更加注重提升服务质量。编制原则包括质量安全优先、分类指导管理、合理规划布局、稳妥有序发展。主要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机构数量及区域布局等。
从200多年前在英国成功采用人工授精技术治疗人类不孕症开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的使用成为延续后代和提高生育文明的重要手段,是人类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ART是采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在体外对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显微操作等处理,对不育夫妇的生育过程加以人工辅助,以帮助他们实现孕育后代的一组方法,包括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等。
高丽娜,马艺,白符,潘晓平.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配置现状及公平性初步分析[J]. 中国卫生经济,2020,07:50-5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高丽娜等此前研究指出,截止2018年底,我国共有辅助生殖机构498家,其中东、中、西部地区的辅助生殖机构数分别为264家、139家、95家。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分析显示:2018年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辅助生殖机构数按人口配置较为公平;东、中部地区辅助生殖机构数按面积配置相对合理,而全国及西部地区按面积配置则处于高度不公平状态。
高丽娜,马艺,白符,潘晓平.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配置现状及公平性初步分析[J]. 中国卫生经济,2020,07:50-53.
该研究认为,按面积配置的公平性则有待提高。配置的不公平性受地区间和地区内的双重影响。今后在制定辅助生殖技术资源相关管理政策时应该改善地理公平性,加强对西部地区的医疗援助以尽可能缩小区域间和区域内差异。
---附
上海市《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
为进一步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安全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安全规范发展,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规范》等国家、上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
一、现状分析
(一)机构情况
目前,全市经规划设置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共18家。其中,正式运行机构16家,试运行机构1家,筹建中机构1家。18家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5家。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2家。机构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医学园区和自贸区等。
(二)服务情况
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17家,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6家,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医疗机构17家;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6家。近年来,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平稳有序、优质发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服务需求增加相对较快。
(三)需求情况
根据上海市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女性数、不孕不育情况及技术服务需求分析,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潜在需求较大。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长三角核心城市,辅助生殖技术吸引了全国乃至国外的患者,据测算,“十四五”期间上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二、应用规划
(一)总体目标
建立与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规模化、高水平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到2025年,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殖医学中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优质。为保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优质服务和母婴安全,新筹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原则上应当设置在具备较高妇产科等相关专科水平和综合医疗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或妇产科专科医院,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开展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具备不孕症综合诊疗手段、开展国际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2.坚持科学合理。以适应城市功能发展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在“五个新城”、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为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辐射长三角及周边城市提供支撑,推动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3.坚持分类规划。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情况,按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技术类别分类规划。人类精子库不再规划增设。
4.坚持稳妥有序。坚持公益性,严禁商业化和产业化。分年度有计划审批,合理预留审批空间。对已许可机构严格监管,引导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新筹建机构重点支持具备一定竞争力、规模化、高水准的医疗机构。
(三)规划配置
1.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规划周期内,本市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4家。其中,新筹建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机构应至少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或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满1年。
2.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规划周期内,根据国家指导原则,本市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7家,并结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适度调整本市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总数。新筹建的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应具备产前诊断资质,并至少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满5年。
3.人类精子库。规划周期内,不再增设人类精子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审批校验管理
对新申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加强审批管理,组织开展预准入审核、试运行评审、正式运行评审。对已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强化校验管理,重点核查技术、质量、安全、伦理、管理等内容,定期公布机构白名单。
(二)强化服务质量管理
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专家组、质控中心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与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严控辅助生殖技术指征,严防妊娠风险,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三)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和技术应用的全面监管,强化属地化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内和系统外多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防联控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拓展公共参与监管渠道,结合不良行为积分、不良诚信医疗机构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及辅助生殖机构运行管理情况等,建立动态退出机制、责任追溯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http://wsjkw.sh.gov.cn/fybj2/20210813/fa863a1854464611a32ec1187b4dc6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