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出台,癌症罕见病用药被优先考虑
时间:2020-12-08 12:00:2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告指出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今年7月发布国家医保药品常规目录。
公告指出,此次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其中要求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的药品。
调入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用药
在调入方面,国家医保局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独家药品的认定时间以遴选投票日的前一天为准)。
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非处方药品不再新增入医保目录
在调出方面,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经专家评审认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按程序调出。
同时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是不能纳入目录范围的: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这些有的是改善生活品质的,有的是起预防作用的,有的属于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均不纳入目录调整的范围内。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
公告显示,2019年7月,国家医保局将印发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9-10月,国家医保局将发文把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