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新增三类补贴津贴申领后还需注意这几点
时间:2019-10-30 14:01:4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 杨维琼 杨月)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规定,自10月1日起,北京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新提供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三类养老服务补贴津贴。
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一览表。北京市民政局供图
根据《实施办法》内容,符合自身困难、身体失能、年岁高龄三个条件的老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三项可同时享受。
根据《实施办法》解读内容,补贴津贴申领成功后,还需要进行复核,方式有两种,一是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二是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具体而言,对老年人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户籍迁出本市的、死亡或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经复核不合格,各街道(乡镇)或区民政局根据平台自动预警信息或者与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核对后直接办理,从补贴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直接执行。因申请人个人情况变化导致补贴资金增加、减少、停发的,由综合管理平台主动向申请人发送信息,确保申请人知情。
针对户籍迁移的情况,转出地从办理转移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资金,转入地从转出地停发之月起发放,迁移信息将由综合管理平台自动推送到申请人预留手机上。
《实施办法》实施后,预计有 75万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直接受益,北京市每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0亿元左右,切实提高以上三类老年人及其家庭消费支付能力,有效缓解老年人生活照料困难,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