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江歌妈妈起诉刘鑫,善恶到头终有报?
时间:2019-11-15 13:43: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问法网小编获悉,2019年11月3日,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遇害三周年,这天江秋莲在微博上发布题为《永远无法宽恕自己的妈妈说》的长文,并贴出一张法院受理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立案通知书的照片。这是“江歌案”自东京庭审结束近两年后,又一次以诉讼的形式又回到了公众视野之中。
虽然在东京的审判中,法院判决刘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虽然中国基于属人管辖权可以对江歌案进行立案审理,但是基于对外国司法权的尊重一般会承认外国的判决。虽然刘鑫不用对江歌的死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江歌的近亲属可以追究刘鑫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立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法网律师认为,江歌的妈妈是以生命权纠纷进行地立案,诉讼请求大概率是侵权损害赔偿。生命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让我们回顾一下江歌案的简单案情,刘鑫与其男友陈世峰产生矛盾,陈世峰准备去江歌住处杀害刘鑫,江歌为了帮助闺蜜在门外与陈世峰对峙,陈世峰暴起,拿刀杀害江歌,而刘鑫拒绝开门导致江歌惨死。刘鑫是否侵犯了江歌的生命权这是本案审理的关键。
问法网律师认为,法院很难认定刘鑫侵犯了江歌的生命权,但是很大概率上会适用公平责任。刘鑫无法知道陈世峰杀人的意图,当陈世峰杀害江歌的时候,刘鑫基于自我保护的意识不选择开门当然也没有过错。至于案发后刘鑫的行为只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过错责任的认定有其自身的标准,首先行为人要有过错,其次是发生了结果,最后是行为人的行为和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刘鑫的行为本来就不存在过错,当然不存在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的了公平责任。现在江歌已经逝去,当然给江歌的妈妈的带来了损失,不赔偿江歌妈妈又显失公平,法院在很大程度会判定刘鑫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