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对光“过敏”的药物
时间:2023-02-22 18:00: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在临床中,患者经常会遇到光敏性反应。其是指由于摄入或在皮肤上外用的化学物质或药物,在个体暴露于日光下时所激发的光敏反应。可以分为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
光毒性及其相关药物
反应强度与光照时间、强度及光毒性药物的皮肤浓度有关,除去光敏物和避光后消退较快,急性症状后会留下色素沉着,严重病例可能出现水疱或大疱。大多数光毒性药物是由生活紫外线激活。
(1)氟喹诺酮类
(2)四环素类
(3)抗真菌药
(4)磺胺类
(5)NSAIDs
(6)噻嗪类利尿剂
(7)抗抑郁药
(8)维甲酸类(异维 A、维 A 酸等)
(9)胺碘酮
(10)植物及中药成份
光变态反应及其相关药物
是预先已敏化个体接触少量化合物后引起的一种细胞介导免疫应答,大部分也是由 UVA 暴露引发的。常表现为在光照后 24~48 小时,偶见即使停用仍可能呈持续性。
(1)外用药物
(2)全身性药物
无论是光毒性还是光变态反应,都应尽可能停用引起诱发源,及避免日晒或使用防护 UVA 的广谱防晒剂。
防护措施
大多数光毒性反应可以按日晒伤处理--采用冷敷、涂抹润肤剂和口服镇痛药进行对症治疗通常就已足够。局部麻醉剂可能会引起接触性变态反应,应避免使用。
对于光变态反应,可采取在受累区域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瘙痒和炎症反应。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疗程为 2-3 周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
当必须坚持使用相关药物时,应严格避免日晒,可通过缩短用药时间、减少药物剂量以及晚间睡前应用来减少光敏反应的发生。当不可避免接触光照时,可选择针对 UVA、UVB 有广谱作用的防晒剂。同时尽可能不要同时使用多种具有光敏性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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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参考:
王广进 张福仁 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
刘巧 吴伟伟 实用皮肤病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