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受案侦查三年多仍未果的职务侵占案
时间:2019-10-30 23:19:2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文/杨军 程新】公司总裁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隐匿侵占公司产品原料,共计价值超亿元,并将该产品原料转移至其另行设立的公司加工经销获利。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发现产品原料缺失后立马进行追查,原来是被该公司总裁涉嫌改运私藏了。在多次规劝总裁归还公司财产无效的情况下,公司报案。公安机关经初查后,即予受案。
但三年多来,报案方一直在追问,而受案机关仍未有一个书面结论。
货值超亿元,涉嫌被总裁藏匿侵占
2014年初,经人推荐,张某来到北京太爱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爱肽公司)应聘就职工作。
北京太爱肽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8项国家专利技术认证,公司在河北大厂、辽宁大连、黑龙江大庆等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分公司,北京太爱肽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为吴庆林。
张某的职务是任北京太爱肽公司和河北太爱肽公司这两个公司总裁,全面负责这两个公司的营销、生产和行政等工作。
2014年4月6日,张某代表北京太爱肽公司,赴辽宁太爱肽公司拉货,货名为“牛骨肽粉”和“真鳕鱼肽粉”,货量是各10吨。按照公司吴庆林董事长的按排,这两种肽粉先拉运到北京太爱肽公司,然后再运至河北太爱肽公司,在河北太爱肽公司按照配方进行深加工,调整口味并重新包装后,再向市场销售。
据北京太爱肽公司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报案材料显示:2014年4月7日,总裁张某到达辽宁太爱肽公司拉货。在装车过程中,董事长吴庆林又电告张某,另将原存放在该公司的55袋共计595.87公斤的“海参肽粉”,也一起运往北京。
由于货车运量有限,本次尚有部分“真鳕鱼肽粉”未能装下,其余货物经辽宁太爱肽公司领导、出库人员的出库准备和清点签字后,由预定好的货运公司派车运往北京。
但据调查发现,总裁张某擅自更改了收货地址,将该批货物拉送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小武基张某斩(张某斩系总裁张某的私人司机)父母家的院子里私存,事后也未交付运往河北太爱肽公司。
2014年4月9日,由于上次尚剩二千多公斤的“真鳕鱼肽粉”未一起运往北京,辽宁太爱肽公司便再次发货。但发现,这批货同样被张某私自收存于张某斩父母家的院子里藏匿。
据报案称,第一次装运的货物有:“牛骨肽粉”9995公斤(10公斤包装的941袋、15公斤包装的39袋),“真鳕鱼肽粉”7590公斤(12公斤包装的600袋,15公斤包装的26袋),“海参肽粉”55袋计595.87公斤。上述三类产品原料总计1661袋、18180.87公斤,按照市场价计算货值达9390余万元。而第二次发货的2415公斤“真鳕鱼肽粉”(12公斤包装的185袋、15公斤包装的13袋),按照市场价计算的货值为850余万元。两次货值加起来1.02余亿元。
受案三年未果,报案人急盼立案追查
由于河北太爱肽公司急待产品原料深加工,但因为未能及时收到转运来的“牛骨肽粉”和“真鳕鱼肽粉”货物,而事发。
吴董事长得知货物突然缺失后十分震惊,当即找公司总裁张某谈话,多次询问货物去向,要求其迅速将上述两大批货物交出,并交付给河北太爱肽公司予以正常经营生产加工,但张某一拖再拖,直至其工作了十来个月最后离开公司,也未将该货物交回。
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经查实上述相关证据后,公司吴董事长即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于2016年6月20日向北京市东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以下简称:东城经侦支队)报案。2016年7月19日,东城经侦支队予以受案(受案回执:京公东经受案号【2016】000431号)。
“我们报案时,分别向办案民警提供了货物清单、辽宁太爱肽公司两次出库人员的签发资料、几家货运公司名称、货车车号、多名货运司机的名字和货运《情况说明》、收货人为总裁张某等的全面系列依据,另外还提供了因第二次货运中发生事故,导致货物破损,公司总裁张某与货运司机在小武基存货处争吵,朝阳区辖区民警出警处理的事实线索。实际情况证实,涉亿元的大批货物,前后分两次都已经发至收货人张某了,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货物被拒收而退回的情形。”吴董事长的女儿吴霞反映说,“照理来讲,这个侦查并不难。但谁知,此案受理后半年时间,我爸吴庆林于一次车祸中意外身亡时,没有得到本案侦查进展信息,而现在足足有三年多了,为什么仍没有一个书面结论?”
“到底是秉公受案查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及时认真查?”吴霞追问。她说,“期间,我们也去过经侦支队询问过办案民警的侦查进展情况,但民警只口头告知称找不到货车司机,案子暂时搁下了。受案后及时侦查,怎么就找不到货运公司和货车司机呢?再说还有其他事实可以着手查的呀,这怎么是一个理由呢?如果再拖上数个月或一年半载的,这岂不连原货运公司及货车司机因出现变化而真的找不到了,这会给真正的立案侦查带来不利后果的。”
据采访了解,北京太爱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庆林自意外车祸去世后,吴庆林的女儿接替父亲执掌了该公司,这两年多来仍在继续呈书追案。
“张某在职时,不但涉嫌侵占了公司的巨额财产拒不退还,而且其早将该货物用以其另设立的公司加工销售牟利,获取的巨额销售款项也被其据为己有,至今未予交付原公司。”吴霞出示相关资料介绍称,“我们公司报案后,并聘请了律师,通过详细调查发现,张某曾办理有两个身份证,其中一个是内蒙呼伦贝尔的,一个是黑龙江嫩江的。张某在嫩江某信用社涉嫌贷款诈骗曾被网上追逃,正是被警方追逃期间,张某隐蔽的来到北京应聘任职工作,后其暴利发家,于2015年5月底返回以‘自首’方式解除了网上追逃,但其不久就又返回了其北京设立的公司。这些情况我们也都提供给经侦支队了。”
据了解,受案机关目前仍在侦查之中,尚未有最终结果。
“这是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的重大案子,我们迫切希望受案机关引以高度重视,排除干扰,公正执法,尽快查明本案事实。”吴霞最后表示。
本案进展情况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