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轻判侮辱国旗示威者欠缺威慑力,香港政界促律政司上诉
时间:2019-11-06 16:59:1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环球网报道】沙田侮辱国旗案涉案者10月底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时事评论员陈云生认为,此判决明显过轻,欠缺威慑力,律政司有必要就此案作出上诉。此外,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也在脸书贴文表示关注律政司会否提出上诉。
据报道,陈云生认为,对比保钓行动委员会成员古思尧的侮辱区旗案,当时古思尧被判监2个月,而沙田示威者的判罚明显过轻,若律政司不就案件上诉,可能成为日后的案例及引起其他人士跟随,其他人或抱“大不了200小时社会服务令”的心态而侮辱国旗,“判刑都阻吓唔到,个个不怕去犯依条条例”。
陈云生表示,法庭应按社会舆论、香港与内地的关系及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他说,国旗是中国国民的象征,香港有责任保护国旗不受侮辱。
此外,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6日)在脸书贴文表示,“侮辱国旗的狂徒被轻判200小时一案,仍未闻律政司上诉,我希望我未听闻上诉只是我消息不灵通”。梁振英在贴文中表示,香港人尊重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律政司如果不上诉,应向全国人民解释。
梁振英还表示,国旗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和这个国家人民的尊严,即使是在战争状态,军人也不敢侮辱敌人的国旗。现时案件既然已经定罪,量刑就必须考虑罪行的社会后果,侮辱国旗的行为已有多宗,量刑要有足够阻吓作用,以儆效尤。
9月22日,21岁的罗姓被告伙同多名黑衣暴徒,将沙田大会堂外悬挂的国旗拆下践踏、涂黑、丢入垃圾桶,其后又将国旗从垃圾桶内取出抛落水池。罗姓被告当晚被捕后,称因“贪玩”才侮辱国旗。
本案裁判官上月底以案件不涉及焚毁国旗此等危险情节,被告认罪及年轻,以及没有量刑指引为由,只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而无需监禁。裁判官称为了“反映控罪的严重性”,把社会服务令时数提高至200小时,其间被告须接受感化官监察。
对于有示威者侮辱国旗获轻判,曾任香港特区政府副廉政专员的郭文纬表示,被告做出一连串侮辱国旗行为,显然并非出于一时冲动。明知《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侮辱国旗可判监禁3年,本案裁判官在判定罪行严重之后,却选择轻判社区服务,其判刑逻辑实在无法理解,许多法律界人士都认为此判决歪曲香港法制。
郭文纬称,本案裁判官解释其判决时没有相关量刑指引。但若他有做足功课应当知道,先前有游客在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外墙涂鸦,被判监禁4周,他应该明白在墙上涂鸦与侮辱国旗相比哪个罪行更重。早前还有一宗类似案件,一名示威者因故意损毁区旗被判监禁7日,与此案相比,侮辱国旗理应判监更重。
郭文纬认为,这样的判决显然过轻,几乎不能对暴徒起到任何威慑作用。律政司必须立即宣布对这项判决提出司法复核,对该类罪行的严重性予以明确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