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原判,受害方父母:被告人从未道歉

时间:2019-11-12 22:02:1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原判,受害方父母:被告人从未道歉

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下午14:30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庭审现场 图源:浙江高院

案情回顾

浙大女生景区遇害,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国不久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小敏(化名)在杭州灵隐景区失联。

11月15日,谭小敏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坡下被发现。17日,警方在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随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公诉。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了本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庭审现场 图源:杭州中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

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案发现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二审

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次二审,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

二审庭审现场 图源:浙江高院

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为此,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但无论是在一审还是二审期间,被告人熊志城都从未向受害者家属表示过道歉。这很让受害者父母气愤。

11日下午,谭小敏父亲得知判决结果后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该案除死刑外不会有别的选择,如今得知结果依然很心痛。此前,被告熊志城方曾在二审中提出二次精神病鉴定,谭父称,对方“根本没有人性,仍然在伤害我们”。

遇害女生父亲:嫁妆都给她准备好了

谭小敏1995年出生于杭州市淳安县,是家中独女,父母在淳安经营船务生意,家境殷实。

谭父告诉北青报记者,女儿出国留学前他就为女儿在杭州市区购房,之后房屋的装修、家电配置都是他和爱人一手操办,“就是希望她回来工作后能舒适一点”。

2018年末,谭小敏就要从英国留学回来。那年6月,谭父已经转岗,计划等女儿回国后就逐步退休养老。“房子嫁妆都给她准备好了,我也想轻松一点。”谭父说。

谈及女儿,谭先生告诉记者,小敏是自己和爱人的掌上明珠,他们一直竭尽所能给她最好的条件,也从没有“望女成凤”的想法,就希望女儿能找个喜欢的工作,轻松快乐地工作。

女儿被害后,谭父表示自己的一切“全被毁了”,杭州也成了夫妻两人的伤心地,如果不是去开庭,他们根本不想去。

今年7月一审宣判后,夫妻俩以为这件事总算有了结果,没想到被告又提出上诉。“这对我们来说是再次受伤”,谭父告诉记者,临近开庭日期,小敏的母亲心情很差,高血压又犯了。

对小敏的父母来说,他们的诉求一直都是要求判被告熊志城死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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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科云法律;
来源:北京青年报、中国法院网、浙江高院等;
编辑:微视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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